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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综合管廊项目剩余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投资项目在线,招标人为许昌市先进产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2.1.1项目名称: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地上综合管廊项目剩余工程(EPC)。
2.1.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范围有南北两个开发园区,总规划范围为15.18平方公里。南开发区东至紫云大道、南至311国道、西至首山一矿、北至襄城县南环路,规划面积9.05平方公里;北开发区东至紫云大道、西至龙兴大道、南至文化路、北至氾城大道,规划面积6.05平方公里。拟新建综合管廊10274.4m。其中:4m×3层管廊1529.8m、4m×4层管廊1124.9m、6m×4层管廊7619.7m,剩余工程部分总投资估算约19812.86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开发区管廊建设剩余工程。
2.1.6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算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百分之百(100.00%)。
2.1.7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各阶段工作,并对工程全面负责,且通过设计、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作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情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一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核检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3凡有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依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新点标证通、豫信通、中招互连互认、e签盾等)或CA数字证书均可】
2.1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2.2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jc、ydbx和eynzbx三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2)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有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1基本户备案。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入口登录,在“交易乙方信息管理”—“基础信息”—“基本户”页面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
7.2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入口登录,进入所投项目的“工作环节”—“投标阶段”—“保证金查询”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在“保证金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8.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8.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8.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显示成功上传。
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9.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9.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9.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做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9.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9.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10.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10.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有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